各有关单位: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,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06年9月21日至24日,在广东省东莞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。主办单位是中国发明协会、广东省科技厅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、东莞市人民政府,承办单位是广东发明协会、东莞市科学技术局,支持单位是国家科学技术部、全国总工会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广东省人民政府。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,本届展览会将以节约特别是节能新发明、新技术、新产品为主题。“东莞国际节能技术与装备展览会”也与本届展览会同时举行,届时将邀请国外参展商、投资商参展,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和技贸洽谈。请你们积极支持、配合,组织相关新发明、新技术、新产品参加展览会,同时也欢迎组织寻找项目的各级政府、企业和个人赴会进行技贸活动。 北京市科委将委托北京发明协会,组团参加本次展会。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的优秀发明项目参展。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参展项目按附件要求填写报北京发明协会。
附件1: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北京展团参展办法.doc
附件2: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汇总表.doc
附件3: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.doc
附件4:第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.doc
附件5: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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